
政治紀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的紀律。習近平黨建思想創造性提出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引領全黨以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打頭管總,帶動黨的各項紀律全面從嚴。中國共產黨是靠革命理想和鐵的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講政治、守紀律是黨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一路走來,我們黨之所以能保持旺盛生命力和強大戰斗力,與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密不可分。
(一)紀律嚴明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鮮明特質,是區別于其他政黨的顯著特征。我們黨自誕生之日起,就高度重視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1921年,黨的一大通過的黨綱將“承認本黨綱領和政策”作為入黨標準。1922年,黨的二大制定首部黨章并設立“紀律”專章,明確了全黨服從中央、下級服從上級等要求。1927年,黨的五大通過的《組織問題議決案》明確提出“政治紀律”概念,指出“黨內紀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視政治紀律”。
面對大革命失敗的慘痛教訓,我們黨進行深刻反思與總結,把政治紀律擺在突出位置。1927年9月,毛澤東同志領導秋收起義隊伍上井岡山時進行了三灣改編,把支部建在連上,確立“黨指揮槍”的鐵律。同年11月,中央臨時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政治紀律決議案》,提出“只有最嚴密的政治紀律,才能夠增厚無產階級政黨的斗爭力量,這是每一個共產黨所必具的最低條件”。在創建井岡山革命根據地的斗爭中,毛澤東同志提出“三大紀律、六項注意”,此后逐步演變為“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第一條就是一切行動聽指揮。1929年12月,古田會議確立思想建黨、政治建軍原則,要求“建立并鍛煉出鞏固而有紀律的紅軍鐵軍”。
抗日戰爭時期,我們黨意識到,艱苦卓絕、復雜險惡的斗爭環境和偉大而艱難的革命事業,要求我們黨必須“更進一步的成為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完全鞏固的布爾塞維克的黨”,要求“全黨黨員和黨的各個組成部分都在統一意志、統一行動和統一紀律下面,團結起來,成為有組織的整體”。面對黨內存在的破壞團結統一的突出問題,1938年,黨的擴大的六屆六中全會正式提出“四個服從”,這是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也是黨的政治紀律的重要內容。1941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增強黨性的決定》,列舉了不請示中央或上級意見、不尊重中央及上級的決定、隨便發言、兩面態度、陽奉陰違等“在政治上自由行動”的表現,提出“應當在黨內更加強調全黨的統一性、集中性和服從中央領導的重要性”“更嚴格的檢查一切決議決定之執行,堅決肅清陽奉陰違的兩面性的現象”“要在全黨加強紀律的教育”等辦法。延安整風運動把紀律教育作為重要內容,毛澤東同志形象地指出,路線是“王道”,紀律是“霸道”,這兩者都不可少。1945年,黨的七大通過的黨章指出:“中國共產黨的力量,在于自己的堅強團結,意志統一,行動一致。在黨內不容許有離開黨的綱領和黨章的行為,不能容許有破壞黨紀、向黨鬧獨立性、小組織活動及陽奉陰違的兩面行為。中國共產黨必須經常注意清除自己隊伍中破壞黨的綱領和黨章、黨紀而不能改正的人出黨。”
在解放戰爭中,針對一些地方黨組織存在的事前不請示、事后不報告等問題,1948年1月,中共中央發出由毛澤東同志起草的《關于建立報告制度》的黨內指示,同年9月,中央政治局召開的九月會議正式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各中央局、分局、軍區、軍委分會及前委會向中央請示報告制度的決議》,對各項工作中的決定權和請示備案等制度作了詳細規定。請示報告制度的建立和執行,對于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嚴明政治紀律、統一黨的意志,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正確貫徹執行,起到重大作用。
(二)新中國成立后,中國共產黨充分預見到在全國執政面臨的新挑戰,對加強紀律建設特別是政治紀律提出新的要求。1949年11月,黨中央作出《關于成立中央及各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決定》,提出中央及各級紀委要“在黨內加強紀律教育,使黨員干部嚴格遵守黨紀,執行黨的決議和政府法令,以實現全黨的統一與集中”。1954年,黨的七屆四中全會通過了《關于增強黨的團結的決議》,強調“黨的團結的利益高于一切,因此應當把維護和鞏固黨的團結作為指導自己言論和行動的標準”。為進一步加強黨的紀律建設,保證黨的團結統一,1955年3月,黨的全國代表會議決定成立中央和地方各級黨的監察委員會。1956年,黨的八大對堅持集體領導、堅持民主集中制、發展黨內民主等重要政治紀律作了進一步強調。
改革開放后,中國共產黨總結歷史經驗教訓,完善民主集中制,嚴肅黨規黨紀,逐步恢復和健全黨內政治生活。鄧小平同志反復強調,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絕不能有絲毫動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成為黨的一項重要政治紀律。1980年,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通過《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對黨內政治生活作出重要規范,強調“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堅持黨性,根絕派性”。1983年10月,黨的十二屆二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整黨的決定》指出:“黨的每一個組織和每一個黨員必須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的路線的基礎上同中央保持一致,這是黨的政治紀律?!?997年,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第一次對涉及紀律的零散規定加以集中、修訂,明確了“政治類錯誤”等違紀情形。 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通過黨內法規形式推動政治紀律建設制度化。
(三)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嚴明政治紀律,強化政治監督,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全面凈化黨內政治生態,全黨思想上更加統一、政治上更加團結、行動上更加一致,為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黨的紀律是多方面的,但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是遵守黨的全部紀律的重要基礎。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政治紀律是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政治行為方面必須遵守的規矩,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根本保證。”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結合管黨治黨新的實踐,把黨的紀律整合為六項紀律,提出在黨的六項紀律中,政治紀律是打頭、管總的。只有嚴格黨的政治紀律,才能切實維護黨的章程、原則、制度、部署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不斷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確保黨政治統一、思想統一、行動統一。黨員干部不管違反哪方面的紀律,說到底都是破壞黨的政治紀律,都會損害黨的形象,侵蝕黨的執政基礎,最終影響黨和國家事業發展。
“兩個維護”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寶貴經驗,是最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把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最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經常同黨中央對標對表,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及時校正偏差,不打折、不變通、不走樣,決不能各行其是、各自為政?!币M一步增強做到“兩個維護”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把“兩個維護”體現在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的行動上,體現在履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的實效上,體現在日常言行上,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照辦,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做到政治立場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加強紀律教育,推動形成“自覺的紀律”。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養成紀律自覺,把他律要求轉化為內在追求。各級黨組織要加強對黨員干部遵守政治紀律的教育,著力解決對黨規黨紀特別是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問題。營造學紀、知紀、明紀、守紀濃厚氛圍,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紀法規納入黨員干部培訓必修課,通過組織集體學習、個人自學、專題培訓等形式,結合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典型案例,讓廣大黨員干部深刻認識搞投機鉆營、政績觀錯位等行為的政治危害,真正把遵規守紀刻印在心。
嚴格執行政治紀律,帶動各項紀律全面從嚴、一嚴到底。紀律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必須增強紀律執行剛性約束,讓紀律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各級黨組織要把嚴守紀律、嚴明規矩放到重要位置來抓,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十分明確地強調、十分堅定地執行,不要語焉不詳、閃爍其詞。各級紀律檢查機關要把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放在首位,深刻把握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極端重要性,切實擔負起維護黨紀黨規的重要職責,加強對政治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從嚴監督執紀問責。
中國共產黨波瀾壯闊的奮斗歷史表明,旗幟鮮明講政治、保證黨的團結統一是黨的生命,也是我們黨發展為世界第一大執政黨的關鍵所在。政治問題在任何時候都是根本性的大問題。新征程上,必須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帶動各項紀律全面嚴起來,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持續凈化政治生態,使全黨團結成“一塊堅硬的鋼鐵”,書寫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壯麗新篇章。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